一、依「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」招生簡章 規定,考生應於109年4月30日上午9時起至109年5月6日下
午5時止之期間內至本甄試委員會網站內完成網路志願選填 並確認送出,否則視同放棄志願選填,不予分發。
二、志願選填操作說明詳如附件 (下載點) ,並於109年4月24日公告於本 甄試網站;有關考生選填志願所須之「通行碼」,亦於109 年4月20日成績單寄發時附於考生成績單上。
一、依「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」招生簡章 規定,考生應於109年4月30日上午9時起至109年5月6日下
午5時止之期間內至本甄試委員會網站內完成網路志願選填 並確認送出,否則視同放棄志願選填,不予分發。
二、志願選填操作說明詳如附件 (下載點) ,並於109年4月24日公告於本 甄試網站;有關考生選填志願所須之「通行碼」,亦於109 年4月20日成績單寄發時附於考生成績單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