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高中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補充規定

一、本補充規定依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」(以下簡稱作業要點)第五點第二項規定訂定之。二、本校依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一項規定成立「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」(以下簡稱工作小組),負責辦理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相關工作。三、工作小組成員由校長、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註冊組長、教學組長、訓育組長、實習組長、資訊組長、課程諮詢教師代表、導師代表、教師代表、家長代表、學生代表各一人,合計14人組成;其中校長擔任召集人,教務主任為執行秘書,學務主任及輔導主任為副執行秘書。工作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其工作範圍含學生學習歷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