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» 【首頁公告欄】

114-1 轉學考試須知

by | 7 月 17, 2025

114-1 轉學考試須知

一、轉學考試報到時間

二、請攜帶下列書審資料

1、 國民身分證
2、 簡章所附之「轉入申請書」(請以正體字填寫工整,並確實完成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名)
3、 原學校發放之「學年成績單」正本
4、 原學校發放之「缺曠獎懲紀錄」正本

若以上審查資料未能繳交,得暫准其參加轉學考試,唯需填具切結書,同意「若未能依時提出應繳之證明文件,自願放棄錄取資格」

檔案下載:

✨全新學期.全新挑戰✨
不論是小高一還是學長姊
都要全力以赴度過每一天喔 😄
...

104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