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09年5月28日秘台廳刑一字第 109001582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使校園學子瞭解該院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內涵及 刑事程序之原理原則,司法院自108年7月至11月間、109年 2月至6月間,兩度辦理旨揭校園推廣計畫,與國中以上各 級學校共同舉辦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、校園宣傳活 動,成果豐碩,並獲得良好之迴響。為延續於校園宣導國 民法官制度及推廣校園法治教育,爰規劃於109年度下半年 再行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活動說明:
(一)申請對象:國中以上各級學校(包括各大專院校、所屬 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)皆可申請。
(二)活動形式:
1、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:依不同學習階段及申請 人需求,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例、劇本、教材等輔助 工具,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案件 進行過程,該院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指導。
2、國民法官校園宣傳活動:由申請人提出與該院「國民 參與刑事審判制度」相關之活動計畫,經審核通過, 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、教材、經費等資源。
四、計畫詳細內容、申請時間、資格及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相關 資訊,將於109年6月1日起公布在司法院「國民參與刑事審 判」網站(http://social.judicial.gov.tw/LayJudge)- 「校園宣導」專區。
五、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:刑事廳李宛芸編審,電 話:(02)23618577分機746,電子信箱:wanyun@mail. judicial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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