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 轉學考試須知

114-1 轉學考試須知 一、轉學考試報到時間 二、請攜帶下列書審資料 1、 國民身分證2、 簡章所附之「轉入申請書」(請以正體字填寫工整,並確實完成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名)3、 原學校發放之「學年成績單」正本4、 原學校發放之「缺曠獎懲紀錄」正本 若以上審查資料未能繳交,得暫准其參加轉學考試,唯需填具切結書,同意「若未能依時提出應繳之證明文件,自願放棄錄取資格」 檔案下載: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新北市東海高中公告轉學簡章下載...